发布时间:2024-06-06 来源:本站编辑
2024年3月9日16时10分,客户刘某某夫妻二人神色慌张地来到吉林银行长春长新街支行营业大厅办理业务,客户表示要取10万元现金,当工作人员询问取款用途时,客户称是该行的贷款客户经理要求取款还贷款,工作人员根据客户提供的贷款客户经理姓名进行查询,发现并无此人。同时,工作人员查询客户账户明细后发现,该卡今日多笔转入转出。在客户刘某某办理业务期间,工作人员还发现网点外有一可疑车辆在监视客户,同时客户的微信不断进入信息催促其尽快取款。工作人员察觉异常后,立即报警处理,警察赶到后当即制止了刘某某取款行为,在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对网点四周展开排查,最终在网点外不远处抓获了1名可疑男子。
案件最终定性为一起电信诈骗案,正是长新街支行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敏锐的洞察力,才减少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事后,宽城分局凯旋路派出所送来感谢信,高度肯定了吉林银行长春分行在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保护客户财产安全方面的工作。
(吉林银行 孟凡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