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2001年6月,经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批准成立,在吉林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2003年划入成立后的吉林银监局管理,2019年吉林银监局、保监局合并为吉林银保监局,协会继续接受其指导、监督和管理。协会以团体会员的身份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并接受其指导。协会办公地址为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光大大厦15楼。
协会现有会员单位31家,其中包括3家政策性银行、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0家全国股份制银行、4家区域商业银行、1家村镇银行、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3家其他单位。协会下设服务工作委员会、企业文化工作委员会、金融产品价格委员会、维权委员会、银团贷款合作委员会、银行卡委员会六个专业委员会和秘书处,协会秘书处内设综合部、维权协调部、自律服务部、教育培训部和财务后勤部五个部门,现有工作人员16人,全部为吉林银保监局和会员单位派驻。
协会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的职能,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以服务好监管部门和会员单位为目标,坚持“政治建会、服务立会、改革强会、从严治会”工作要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提升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水平,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促进全省银行业健康发展。
吉林省银行业协会在2002年、2003年被吉林省民政厅评为先进社会团体;2004年被吉林省民政厅确定为“示范性协会”,同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荣誉称号;2006年,吉林省民政厅授予吉林省银行业协会“省本级行业协会示范单位”荣誉称号;2010年,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2011年、2016年、2021年连续被吉林省民政厅评定为5A级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