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1 来源:本站编辑
★文/民生银行长春分行 金海领
近年来,随着自媒体行业的不断发展,媒介融合迭代效应逐步展现。根据“2023年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年会”发布《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发展报告(2022-2023)》,我国网络直播账号已超1.5亿人,有近2000亿元市场营收。网络直播已经深入娱乐、教育等多个行业。其中,直播索求打赏或者带货赚取高额佣金回报,逐步演变为一种热门行业,形成所谓的平台经济,蓬勃发展。但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这种平台经济,演变出无实物交付的虚假交易模式,这就为洗钱犯罪提供了有利契机。这种脱离实物的资金流转方式,既有着很大的发展潜力,也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和挑战。如何有效识别与管控洗钱相关风险、是否危害国民经济安全,这已成为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防控面临的迫在眉捷的问题。本文旨在探讨直播打赏洗钱风险,结合实际洗钱案例,尝试提出相应建议。
一、打赏运作模式与洗钱风险分析
(一)直播打赏运作模式
直播打赏的基本运作模式为观众通过直播平台购买虚拟货币,再用虚拟货币兑换虚拟礼物,在观看主播直播时,将虚拟礼物打赏给主播。主播并不能即时获得观众打赏礼物对应的现金,而是直播结束后由平台对虚拟礼物进行价值折算,按事先约定的比例由平台与主播(或者平台、经纪公司、主播)进行分成。
(二)直播打赏模式潜在的洗钱风险分析
直播平台的打赏系统因具有便捷性和匿名性,成为了不法分子的潜在工具。一是网络直播平台对用户无有效的身份识别管控手段,不法分子可以利用网络ID的掩饰,避开直播平台实名监测的管控,通过打赏、刷礼物等方式进行洗钱活动;二是网络直播的充值和打赏通常没有上限,也没有统一的核算标准,这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利用直播平台将大额涉案资金洗白;三是实体货币以一定兑换比例兑换为平台虚拟货币后,通过打赏方式给主播或在用户之间进行转移,最后主播或者用户收到打赏兑换成现金,从而实现非法资金的“清洗”。在资金流转的过程中,资金来源和去向模糊不清,难以追踪;四是直播公司和主播可能因追求高额打赏而与洗钱团伙勾结,形成一条黑钱转化为直播平台虚拟币,再以打赏形式洗白,最后通过直播分成等形式返回不法分子手中这一黑灰产业链,这种模式的隐蔽性较强,增加了反洗钱工作的难度。
二、直播打赏引发的洗钱风险案例
(一)案情背景
2022年3月,江西警方在调查当中发现,一家租住在辖内民房的传媒公司不太寻常,接入了几百条宽带,而一般类似规模的公司,只会接入一到两条宽带。经警方调查发现此传媒公司的业务就是帮主播打赏,公司架子上摆放着上千部手机,每部手机都有一个直播账号,打赏金额在几百到上千不等,每月流水有上千万。调查发现,这家可疑的传媒公司之所以业务量巨大,是因为正规渠道打赏使用的直播平台币,一元只能购买一枚,而这家公司负责人毛某购买一枚直播币只需八毛三到八毛六不等。警方继续开展调查,发现其直播币来自于浙江的孙某。直播打赏背后隐藏了一条为电诈、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洗钱的黑色产业链。
(二)利用直播打赏进行洗钱的犯罪过程分析
毛某成立传媒公司,通过孙某以低于官方的价格购买直播平台币,再和主播约定,在其直播间内充当粉丝进行刷礼物、打赏,最后主播按照约定的比例返还金额。孙某搭建跑分平台进行直播平台币的交易,首先联系境外涉及电诈、网络赌博等黑色产业,帮助他们通过直播平台的官方充值渠道,以原价的形式充值直播平台账号,孙某以7.5折向黑产结算,再将自己手中的直播平台币低价卖给下线毛某。
实际上,孙某和毛某相当于“中介机构”,接受境外犯罪团伙的委托将境外黑钱转入直播平台;再和主播约定,在直播间冒充粉丝进行刷礼物、打赏,最后主播按照一定的比例返还。
(三)直播平台洗钱案例的风险启示
在网络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直播打赏已成为国内商业行为中司空见惯的一部分。在这些“主播们在镜头前表演、卖货,无数人在线下追捧打赏”的背后,隐藏着可能严重侵犯国民财产安全、破坏金融秩序稳定的犯罪行为,如诈骗、赌博、非法集资以及洗钱犯罪等。本案例中,不法分子利用直播平台币以刷礼物,打赏方式建立了洗钱黑、灰色产业链,资金从第三方支付平台转入至直播平台,经过多层、分级犯罪团伙的资金转移,再到平台币打赏至主播,最后由主播按照比例将资金提现或转移至犯罪分子账户中,为上游犯罪团伙清洗转移赃款提供了充分的便利条件。同时,也为主播赚取了虚假流量,辅以打赏币中介的明知而帮助清洗资金的行为,三方一拍即合,逐步形成了以打赏方式转移非法资金的黑、灰色产业链。此种行为不仅对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同时洗白资金的行为也为打击治理洗钱及上游犯罪制造了重重阻碍,严重侵害了国民财产安全,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
三、应对措施与建议
(一)强化平台准入环节客户身份识别,严控非实名客户准入管理。
从监管端,应进一步强化对自媒体平台的管理,严格要求平台需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履行反洗钱义务。区分直播平台、主播、刷礼物的人等不同身份。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用户的真实身份。同时,强化平台对异常交易的监测义务,审查充值活动等。如本案中,账户的每月流水有上千万,必须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对异常交易进行详细的数据分析,通过分解提问的方式,深入了解交易的具体情况,以便全面理解交易背后的动机和原因,全面履行与其平台规模相适配的反洗钱义务。从金融机构以及三方支付机构端,当直播平台作为法人主体在开户时,为防止诈骗和盗刷等风险发生,应严格要求银行与三方支付机构,严格履行审核直播平台身份的义务,同时,做好客户身份的持续识别工作,必要时应安排专人,进行电话回访或实地调查核实平台的经营场所、经营模式、规模等,做好客户身份的首次识别和持续别工作,对发现异常的账户及时进行相应管控措施,并报告可疑交易。
(二)强化细节管理,金融机构需严审境内外账户洗钱风险
金融机构应加强监控与直播平台相关的账户活动,包括资金流入和流出,以便及时发现异常交易模式或大额交易,这可能是洗钱或欺诈的迹象。研判资金流向的同时,应对账户直播平台的正规性要进行核查。通过证照审查了解直播平台的正规性,研判哪些是不正规的直播平台,特别对那些平台域名是由境外域名主机服务商代为注册,或是服务器在境外,让国内执法部门难以追踪,及直播运营人员在境外,完全可以逃避境内主管机关监管的情形,金融及三方支付机构对于此类账户的出入资金往来需要严格把控。
(三)细化可疑交易排查流程,强化洗钱风险识别能力提升
建立针对直播平台等线上账户的可疑交易数据分析模型。通过建立反洗钱可疑交易数据分析模型,使可疑交易标准更加细化、明确。根据《互联网直播营销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已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有虚构或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行为。银行可疑认定人员除进行账户流水分析研判外,应该结合直播平台的运营规模、直播实际的观看人数,流量数据,交易量等来分析交易的合理性,针对此类可疑交易排查应更加进一步细化。
(四)建议采取多种策略化手段管控账户交易
一是建议平台取消或严格限制公司账户可以直接为他人账户充值购买打赏币的通道,要求主播和平台通过本人实名认证的专款专用账户进行收益分成和结算,方便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对非法资金流和大额取现行为进行追踪,有效防止洗钱和非法资金流动。二是直播平台应要求用户设置交易密码,以增加账户交易的安全性。用户在进行提现或其他重要操作时需要输入交易密码、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多重验证,确保只有本人才能进行账户交易。三是应要求绑定银行卡的直播用户才能进行提现操作,为确保资金的安全性,用户需提供有效的银行卡信息进行验证。同时,应该对用户的账户交易设置一定的限额,以防止恶意操作或盗刷行为。交易规模超过一定限额的,应根据客户使用账户情况,通过多重校验后,适当调整使用限额。
(五)进一步强化反洗钱宣传,全面释明新兴洗钱手段和洗钱危害
反洗钱义务机构,需持续和深入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打赏洗钱行为的警觉性,有效提升公众对洗钱行为的认识和防范意识。这不仅有助于打造一个更加健康和安全的金融环境,还能够促进社会的正义和公平。为此,各级政府、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以及国际组织必须携手合作,采取多元化的宣传策略,确保反洗钱信息的有效传播和公众教育的广泛覆盖,从而有效阻断犯罪资金的流动。